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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将这些药品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来源:医谷

8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9年 第63号)》。

公告指出,自2019年9月1日起,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一、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二、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三、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此次涉及含羟考酮碱、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获批国产药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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